为规范中心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、公共卫生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,核查科研项目研究方案是否合乎伦理,确保受试者的安全、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,根据《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章程》,7月5日上午,中心第二届伦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5楼会议室召开。ye4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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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委员曾晶宣读《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第二届伦理委员会的通知》,并介绍了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2016年第11号令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》和湖北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鄂卫生计生通[2017]57号文)文件精神。ye4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纪俊指出,伦理委员会建立意义在于应对当前国内科研伦理失范现象,规范科学研究的程序,确保受试者的知情同意、权益和健康,促进中心的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,增强公众对医学研究的信任和支持。ye4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委员会秘书罗纹向全体委员介绍伦理审核目的及原则,伦理委员会的任务和工作程序,伦理审核要点,委员会应对生物医学研究过程中的科学问题和伦理问题进行独立、公正和及时的审查,并对已经得到同意并且正在进行的医学研究进行监督和跟踪审查。ye4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会上,全体委员签署了《利益冲突声明》及《保密承诺》,还讨论了2019年中心伦理审查会议的开会次数和周期等内容,并对提交伦理申请的两个科研项目进行了审查,委员们积极提问、热烈探讨,最终投票表决。ye4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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